更改文件名(从[文件列表]屏幕或将ScanSnap Sync功能设置为启用的文件夹屏幕)

可以更改[文件列表]屏幕或将ScanSnap Sync功能设置为启用的文件夹屏幕的上显示的文件名。

按以下步骤更改文件名。

  1. 在[文件列表]屏幕,按下[编辑]按钮,或在将ScanSnap Sync功能设置为启用的文件夹屏幕中执行同一操作。

    文件名旁出现选框。

  2. 要重命名文件,通过点击来选择复选框。

    选框即被选择。

  3. 重命名按钮

    即显示[重命名]屏幕。

    提示

    仅当在[文件列表]屏幕或将ScanSnap Sync功能设置为启用的文件夹屏幕中选择单个文件时重命名按钮才有效。

  4. 在80个字符以内指定文件名,之后按下[确定]按钮。

    文件名即更改。

    提示

    带有符号的字符将被算作两个字符,如德国变音符或意大利重音符。示例为如下所示:

    • ö

    • è

注意
  • 重命名文件时请勿关闭应用程序。否则可能会使下次的启动变慢,因为[文件列表]屏幕或将ScanSnap Sync功能设置为启用的文件夹屏幕需要重新加载,这很费时。

  • 如果将[一并保存]设置为有效(位于由[个人设置]打开的[文件格式]屏幕),则只会将显示在[文件列表]屏幕或将ScanSnap Sync功能设置为启用的文件夹屏幕上的文件名进行重命名。

    可由[预览]屏幕重新命名每个JPEG文件。

  • 有关ScanSnap Sync功能的注意事项,请参阅以下内容:

    ScanSnap Sync功能的注意事项和提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