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canSnap Sync 功能的注意事項和提示

本節列出 ScanSnap Sync 功能的注意事項和提示。
注意事項
  • 要與雲端服務同步,請務必建立網際網路連線。

  • 如果 JPEG 檔案是透過選擇 [一併儲存] 核取方塊所建立的,且您變更了這些檔案的名稱,則可能變更一併儲存的 JPEG 檔案順序。

  • 重新整理多台裝置上的檔案時,若 ScanSnap Sync 設定為開啟,資料可能會在雲端服務上倍增,視使用的雲端服務而定。

  • 您不能更改正在上傳到雲端服務的檔案名稱。若啟用了 ScanSnap Sync 功能,只有在建立網際網路連線時,才能變更雲端服務上的檔案的名稱。

  • 您不能移動正在上傳的檔案或已同步處理的資料夾。

  • ScanSnap Organizer 使用 ScanSnap Sync 功能所建立的資料夾不能當作檔案移動的目的地。

  • 如果上傳的是大尺寸檔案,可能不會成功,視雲端服務或網際網路連線的通訊狀態而定。如果上傳失敗,請檢查網際網路連線是否正常。必要時,請依照以下程序重新掃描文件,縮小要上傳的檔案大小。

    • 區分文件以進行多批次掃描。

    • 在 [個人設定] 畫面中,將 [掃描] 的 [畫質] 設為低解析度,然後掃描文件。

    • 在 [個人設定] 畫面中,將 [檔案大小] 的 [壓縮比] 設為較大值,然後掃描文件。

  • 行動裝置上的時間若嚴重延遲,該裝置可能無法與雲端服務同步。若有時間延遲,請設定正確的時間。

提示
  • 建立網際網路連線時,會出現 [預覽] 畫面,輕觸未下載的檔案時會開始下載檔案。檔案下載後會自動開啟。

  • 無法刪除正在上傳到雲端服務的檔案或資料夾。

  • 若未建立網際網路連線時,無法刪除雲端服務上的檔案或資料夾。

  • 如果刪除雲端服務端的檔案或資料夾,下次更新資料夾資訊時就會刪除行動裝置中的檔案或資料夾。

  • ScanSnap Sync 功能設為啟用時,如果移動正在與雲端服務同步的檔案,該檔案會在啟用了 ScanSnap Sync 功能的資料夾畫面中顯示為已同步但尚未下載的檔案。

    要將檔案移至使用 ScanSnap Sync 功能建立的資料夾,請使用 ScanSnap Organizer。

  • 若在未建立網際網路連接的情況下編輯已同步處理的檔案,該檔案會在下列時機被上傳到雲端服務:

    • 下次啟動 ScanSnap Connect Application 時

    • 重新整理啟用了 ScanSnap Sync 功能的資料夾時

    • 建立網際網路連線時

  • 可以上傳以下檔案:

    • 透過 ScanSnap Connect Application 掃描與接收的檔案

    • 透過 Scan to Mobile 接收的檔案